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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C BY aser & JimmyHsu @ Flickr
最近在FB看到侯文詠出版的新書「請問侯文詠」,裡面再討論「興趣可不可以當飯吃?」,覺得相當的有趣。
記得我以前的時候,是相當的理想主義,總是認為只要找到自己的興趣,然後投入其中,自然可以獲得相當程度的報酬,我高中的好友總是告訴我這樣賺不了錢,還是要選擇可以賺錢的科系比較好,
但我還是奉行著自己的信念,相信找到興趣所在,投入其中,自然可以闖出一點東西,所以過去的我相信,興趣可以當飯吃,而且作自己有興趣的事,也會做得比較開心和投入。
最近實習還有打工的經驗,開始讓我的想法有了一些些的改變。
其實,過去「大人們」或一些比較務實的同學們所說的是部分成立的,當你選擇了一個就業取向為主的工作,比起選擇興趣,一般來說可以更容易獲得較高的酬勞的職業;若你的興趣不是主流的行業,那麼要獲得相等程度的報酬便顯的更為辛苦,往往付出相同的努力,同樣每天曠日廢時的工作,別人可能拿到的收入就是比你多,但也許你多了更多的滿足感和幸福感,不過這些獲得心理上的滿足感是否能填補和別人收入上的差異,就是每個人不同的地方了。
因此,現在的我認為:「興趣當然可以當飯吃,但要問問自己吃得滿不滿意?」
我還是認為要找尋自己有興趣的工作,但也要進一步問自己吃得滿不滿意,但如果吃得不滿意,就又更進一步去想,如何更努力開拓自己的市場,讓別人看到自己的價值,讓自己加麵又加肉。
如果選擇了興趣,吃起來也感到滿意,我覺得那是最幸福的,因為你已經掌握了不受外在環境影響,便能獲得快樂的能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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